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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平安交通建设评价指标》的通知

来源:  点击次数:3500次  发布日期:2017-12-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委、局),部内各司局:

按照《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办法》(交办安监2017114号)要求,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办公室制定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平安交通建设评价指标》已经交通运输部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交通运输部安委办

                                  2017年84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平安交通建设评价指标

 

1  定性指标及评分细则

编号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评价要点

评分细则

分值

1

安全责任(100分)

部门监管责任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和“三个必须”原则,明确并落实部门及主要领导的责任

1.制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范,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层级责任制,20分。

2.制定并公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权责清单,8分。

3.主要领导担任安委会主任,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工作,12分。

40

企业主体责任

督促各地指导交通运输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管理

1.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分。

2.督促企业建立并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体系,10分。

3.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5分。

4.督促企业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5分。

5.督促企业制定并落实从业人员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5分。

30

考核

奖惩

加强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注重考核结果运用

1.对所属负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以下简称“行业管理机构”)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年度目标考核15分,每缺一个单位3

2.建立并运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激励与约束机制,5分。

3.违法违规、失职渎职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10每缺一2

30

2

法规制度70分)

制度

建立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行业管理机构(含路政、运政、港政、航道、海事、质监综合执法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委会、一岗双责、安全生产五年规划、监督检查、风险管理、隐患治理、信用管理、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及考核、投诉举报、事故统计、应急预案50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每缺一项扣5,行业管理机构每缺一项3分。

50

制度

评估

定期对安全生产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1.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每年至少对一项重要安全生产制度实施情况开展评估,10分。

2.行业管理机构每年至少对一项重要安全生产制度实施情况开展评估,10分。每一行业管理部门未开展扣2分。

20

3

体制机制(50分)

机构

建设

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1.依据“三定方案”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5

2.依据“三定方案”等规定配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5分。

10

能力

建设

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装备建设

1.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装备设施10分。

2.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教育培训计划10分。

20

社会

监督

健全群防群治工作机制

1.设立安全生产投诉、举报渠道,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5分。

2.对收到的安全生产事故、事故隐患、工程质量等方面的实名举报信息及时进行处理,15分,每缺1项扣1分。

20

4

预防控制110分)

风险

管控

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

1.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依法依规开展风险管理工作,10分。

2.实施重大风险登记监督管理10分。

3.针对极端天气、重点时段、重点地区及时开展安全生产预警,5分。

25

隐患

治理

建立隐患治理体系

1.组织开展隐患治理行动,及时总结通报隐患治理情况10分。

2.实现与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系统信息平台联网,完善线上线下配套监管制度,10分。

3.对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依法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严格执法,10分。

30

监管

执法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

1.制定执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5分。

2.开展“双随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5分。

3.开展安全生产约谈,5分。

4.定期开展事故统计分析,完成季度、年度及重点时段统计分析报告,5分。

20

信用

体系

建立安全生产信用体系

1.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价,5分。

2.公布信用评价结果和“黑名单”,与相关部门实行信息交换与共享,5分。

3.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激励和惩处机制,5分。

15

应急

准备

强化应急管理

1.制定执行应急演练计划,并总结评估,5分。

2.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设施,5分。

3.建立应急救援队伍,5分。

4.建立并定期优化应急管理保障体系,5分。

20

5

支撑保障70分)

经费

保障

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经费

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5分。

5

科技

创新

加强科技成果和信息技术运用

1.建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风险管理、隐患治理、信用管理、危险货物运输共享等信息化系统,25分,每缺一项扣5分。

2.建立省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家库,5分。

30

联动

机制

建立安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

1.与公安、安监等有关部门建立安全监管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5分。

2.与周边地区建立安全监管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5分。

10

宣传

教育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1.举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活动,5分。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5

3.依法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工程建设、港口危险物品储存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15分。每缺一类扣5分。

25

6

否决项

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扣400分。

 

 

 

 

 

 

 

 

 

2  定量指标及评分细则

编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细则

分值

1

事故和重大隐患情况(300分)

重大以下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起数

与被评价单位近3年事故起数平均值进行比较,持平分值为120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加2分,每上升1个百分点扣2分(降低或上升的百分点按四舍五入计算)。

最高150

重大以下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死亡人数

与被评价单位近3年事故死亡人员平均值进行比较,持平分值为120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加2分,每上升1个百分点扣2分(降低或上升的百分点按四舍五入计算)。

最高150

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起数

每发生1起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扣100分。

不受单项分值限制,最高扣400

国务院或我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并实行挂牌督办,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

每有1个此类重大事故隐患,扣100分。

不受单项分值限制,最高扣400

2

基础设施装备(180分)

国省道技术状况为四、五类且未安排改造计划的桥梁占国省道桥梁总数的比例

1-比例)×分值

20

国省道技术状况为四、五类且未安排改造计划的隧道占国省道隧道总数的比例

1-比例)×分值

20

港口危险品码头、罐区、库(堆)场视频监控覆盖率

覆盖率×分值

20

国省道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预算指标完成率

完成率×分值

30

渡口渡船标准化率

(渡口标准化率+渡船标准化率)/2×分值

20

两客一危车辆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入网率、在线率

(入网率+在线率)/2×分值

30

国省级高速公路重点路段运行监测覆盖率

覆盖率×分值

20

中高级客车占客运班车总数的比例

比例×分值

20

3

支撑条件(120分)

客运、危险货物运输、港口危险货物存储和作业、建设施工领域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数占以上领域企业总数的比例

比例×分值

20

建立安全风险管理体系的企业数占规模以上企业总数的比例

比例×分值

20

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登记率

登记率×分值

20

安全生产信用等级B级以上企业数占企业总数的比例

比例×分值

20

列入部级黑名单的企业数量

列入一个企业扣2

20

重大隐患整改率

整改率×分值

20

注:1.评价对象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共32个单位。

    2.指标实行千分制评分,单项分值扣完为止,扣分和加分情况累计得出评价分值。

    3.每发生一起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100分不受单项分值限制,最高扣400分

4.每发生一个国务院或我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并实行挂牌督办,拒不整改整改不力的100分不受单项分值限制,

      高扣4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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